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27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做好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章程》,参考《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关于发展会员暨提高服务工作水平的基本方案》(2007年12月28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分类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两种类别。

个人会员根据其在专业工作和学会活动中的实际贡献和所发挥的作用来确定其级别,具体可分为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外籍会员、会士。

单位会员可以是本会业务领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单位。


二、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缴纳标准:普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外籍会员、会士200元/年(退休会士免费),学生会员50元/届;

(二)除学生会员外,各级会员均可申请为个人终身会员,终身会员会费2000元;

(三)单位会员缴纳标准:普通单位会员10000元/年。理事单位会员2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会员40000元/年。


三、收缴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会费是保证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

(二)对于逾期未缴纳会费,经书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会员,可视情况中止其会员资格;

(三)学会统一负责收取会费,并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该票据。会费收缴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邮局汇款、支票、现金等。


四、会费使用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各项支出;

(二)分支机构的管理支出;

(三)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五、会费管理

(一)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学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财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完整;

(二)会费收取需严格执行会费标准,不得具有浮动性;

(三)本会会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7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会。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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