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其内容主要针对深化科技奖励制度的改革,旨在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1月17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科协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提名工作,下发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科协在国家指导性通知上的积极响应与同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科协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名额

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2项。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三)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四)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五)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提名。

(六)所提名项目须在近3年内获得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中产生。


三、提名工作及材料要求

(一)通过中国科协评审后,学会按《通知》要求和中国科协统一安排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负责对收到的异议进行核实处理。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会。

(二)提名材料包括:

1.该项目近3年获得全国学会/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明确该项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2.将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为唯一提名渠道、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该项目和该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书(须被提名项目第1完成人签字)。

3.纸质提名书2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四)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四、提名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和提名书电子版报送中国中国人工智能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教一楼122室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10-62282983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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