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16〕313号)》的精神,本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1项,经科协遴选后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 


一、推荐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须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须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批准后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项目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2016年度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7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四)2015年、2016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六)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

(七)所推荐项目须在近3年内获得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中产生。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推荐渠道、不再通过其他渠道申报该项目的承诺书(须被推荐项目第1完成人签字);

(二)纸质推荐书2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三)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推荐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推荐书电子版报送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282983  62281360

电子邮箱:msc@caai.cn   zhb@caai.cn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16年12月07日


Copyright © 2010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互联网ICP备案:京ICP备06029423号-1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编: 100876 技术支持: 010-62283919

二维码